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1月印发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管理办法》(晋能源节能发〔2026〕5号),对节能审查后项目的验收环节作出规定。主要要点:
- 时限:投产使用前、试运行起6个月内完成验收。
- 分级分类:按项目类别分别由省级、设区市、区域机构组织验收,其余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并报备案。
- 验收内容:建设方案一致性、主要用能设备、能源计量器具配备、节能降碳措施及能源管理体系、能耗在线监测、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测算等。
- 不合格情形:重大变动、使用淘汰工艺设备、计量严重缺失、节能措施未落实、弄虚作假等;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产。
本文为要点综述,以官方文件原文为准。我公司可提供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前自查服务。